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25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5〕2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5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设《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建筑材料与构造》《建筑规划设计》《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建筑结构、建筑物理与设备》6个科目;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设《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场地与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建筑结构、建筑物理与设备》《建筑规划设计、建筑材料与构造》4个科目。
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有效期为8年;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有效期为4年。具体实施办法按《关于印发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新旧考试科目成绩认定衔接办法的通知》(注建〔2021〕3号)、《关于印发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新旧考试科目成绩认定衔接办法的通知》(注建〔2022〕2号)执行。
考试报名实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居住地为湖北省的人员方可在湖北省内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考试。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报名时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不允许代为承诺。报考人员应当按照考试组织机构核查规定和要求提交或补充提交相关材料,对逾期或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对不实承诺行为记入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做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2021年版)》《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2022年版)》。
应试人员一定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须与报名时证件一致)方可参加考试。
按照《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监考手册》要求,认真做好考点考务工作人员临考培训,切实加强考试现场管理、规范考场执纪,确保考试安全。
考务管理工作使用通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B/S版(以下简称“B/S版考务系统”)。
作图题科目考试时,须给每位应试人员提供摆放2号绘图板(450mm×600mm)、放置A2图纸、绘图仪器和工具,便于绘图作答的考场环境。
作图题草稿纸为A2草图纸(半透明的拷贝纸或薄硫酸纸),按每科目每位应试人员4张准备,根据应试人员实际要下发,应试人员也可自备空白草图纸、坐标纸参加考试,考试结束时收回,不得带离考场。
作图题科目考试时,为便于应试人员在考试前做好绘图板、绘图仪器和工具等的准备工作,监考人员应于考试前30分钟组织参加作图题科目考试的应试人员进入考场,开考前监考人员应留出必要的时间提醒应试人员认真阅读该作图题科目的“应试人员需要注意的几点”。为帮助应试人员做好2025年度考试准备工作,考试中心已经在部级报名须知中提示报考人员下载并认线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注意事项》(附件3)。
根据《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关于逐步加强职业资格考试收费管理的通知》(鄂发改价调〔2022〕33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全国一级、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24〕61号)规定,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知识题(客观题)63元/人·科,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作图题152元/人·科;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知识题(客观题)65元/人·科,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作图题75元/人·科。考生在考试结束后可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官网“相关下载”栏目中湖北非税收入电子票据平台,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票据。
人事考试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在事中事后进行核查监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报名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应试人员,根据《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有关法律法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记入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在考试结束后对答卷进行雷同检测和认定,认定为雷同答卷或发现报名、考试中存在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将依据《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做处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违纪人员信息视情将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对严重、特别严重违纪的违纪考生将通报考生单位(社区、村),中国党员考试违纪的按《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处理。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要与当地教育、公安、网信、经信、卫健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考试报名及组织实施安全、平稳、有序。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1)取得建筑学硕士以上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博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规划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2)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硕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规划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筑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规划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或具有建筑学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规划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4)取得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规划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或者取得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规划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5)不具有前四项规定的条件,但设计成绩突出,经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认定达到前四项规定的专业水平的。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准备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或个人下载打印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报考人员请将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扫描成PDF格式的文件,在报名期间发送至邮箱中,以供审查(请注明2025年、姓名、身份证号码)。不按期上传此手册,根据承诺制报考的有关要求,后期将取消报名资格和成绩。
1.具有建筑学或者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建筑规划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2.具有建筑规划设计技术专业或者相近专业大专毕业以上学历,并从事建筑规划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3.具有建筑规划设计技术专业4年制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规划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4.具有建筑规划设计技术相近专业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规划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5.取得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规划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7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2020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2004年版)、《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版)等相关规定,关于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说明如下:
“相近专业”:包括城乡规划(原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风景园林、环境设计(原环境艺术、原环境艺术设计)、历史建筑保护工程
“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包括城乡规划(原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风景园林、环境设计(原环境艺术、原环境艺术设计)、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科包括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原建筑装饰技术)、中国古建筑工程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原环境艺术)、园林工程技术(原风景园林)、城镇规划(原城乡规划)、建筑工程技术(原房屋建筑工程);中专包括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装饰、古建筑修缮与仿建(原古建筑营造与修缮)、城镇建设
(二)由于教育部专业名称调整及高校自设专业的影响,难以列举所有专业名称。专业名称不在本列举范围内的,可由报考人员提供学校专业课程设置、培养计划等材料,按以下情况审核处理:
报考人员应登录全国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简称“网报平台”,下同)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在首次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进行照片处理并上传照片。
新报考人员注册信息增加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学历层次、培养方式、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字段信息的采集。
报考人员及时注册或按要求完善已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条件和信息填报说明要求,了解不实承诺后果,守信践诺。
在线. 报考人员身份证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者是社保卡的可在线. 报考人员学历信息在2002年至今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位信息在2008年9月至今范围内的,可在线.学历学位信息不在自动核查范围的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2008年9
/认证并下载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相关验证/认证报告(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进行网上在线.报名材料上传。取得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应上传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应资格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进行在线人工核查。在线.
其它身份证类型无法通过自动核查的,请上传身份证件原件电子扫描件进行线.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
相关验证/认证报告(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
进行在线人工核查。7.国(境)外学历、学位请登录报名系统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进行在线人工核查。(三)报名核查1.适用告知承诺制人员报名核查流程。报考人员开始报名,填写报名信息,通过“在线核查”,“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报名解决方法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报考”。(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按“要不要上传材料”要求,上传报名所需要的材料,确认报名信息。
注册和报名核查在线通过且级别是“考全科”人员可免予核查。免予核查需满足以下条件:①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已作出承诺的;
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③所学专业与允许报名专业匹配;
(2)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报考,按要求上传所需要的材料、确认报名信息后,进行在线.
(2)按照《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人社部第31号令),存在严重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或很严重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3)“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并通过注册信息在线核查后,按要求上传所需要的材料,进行在线.适用告知承诺制人员申请撤回的报名核查流程。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名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进行在线人工核查;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此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资格核查通过后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1. 注册库中的姓名、身份证号信息无法更改,请考生注册时认线.用户注册时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唯一的,请考生填写本人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如手机号码有变化,请及时更新。
5. 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不允许修改报名点、报考级别、报考科目等报考信息。其他有关个人隐私信息需要更正的,需在报名结束前持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到当地人事办理。
6. 用户名或密码遗忘可通过注册邮箱或手机号找回,也可以本人持身份证到当地重置密码。
7. 请考生尽可能地选择承诺制报考,按网报流程进行报名。如有问题请致电当地人事电线),咨询电话详见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其他各市州资格审核咨询电话见报名表。
一、报考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应试人员应如实填报本人有关信息,并对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填报信息真实客观等作出承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不实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依据《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三、职业实践要求根据《关于〈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有关事项的通知》(注建秘〔2015〕4
号),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不再统一印制《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报考人员可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pqrc.org.cn)下载《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标准格式的电子文档,打印后按照职业实践内容填写,已经持有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可继续使用。
根据《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规定,注册建筑师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以本考试年度上一年12月31日以前正式实施的规范、标准为准。
1.应试人员应携带2B铅笔、橡皮、无声及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
2.答题前,应试人员一定认真阅读印于本试卷封二的“应试人员需要注意的几点”,必须将工作单位、姓名、准考证号如实填写在试卷规定的栏目内,将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并填涂在答题卡相应的栏目内。在其他位置书写工作单位、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的按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
3.按题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选项对应的信息点用2B铅笔涂黑。如有改动,必须用橡皮擦净痕迹,以防电脑阅卷时误读。
六、参加作图题科目考试1.应试人员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2.应试人员应携带以下工具和文具参加考试:无声及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2号绘图板、三角板一套、圆规、丁字尺、比例尺、建筑模板、绘图笔一套、铅笔、橡皮、订书机、刮图刀片、胶带纸、空白草图纸、空白坐标纸等,其中草图纸及坐标纸考试后须交监考人员收回,不得带离考场。不得携带有内容的草图纸、涂改液、涂改带等。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作图题科目考试的应试人员均应携带2B铅笔。3.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认真阅读本作图题科目的
,将姓名、准考证号如实填写在试卷封面及每页指定的栏目内,应用正体书写,清晰并易于辨识,并在封面规定区域的相应栏目内填涂准考证号。
4.作图题必须要按照规定比例用黑色绘图笔绘制在试卷上。所有线条应光洁、清晰,不易擦去,主要线条不得徒手绘制。
5.应试人员可将试卷拆开以便作答,作答完毕后由应试人员本人将全部试卷按页码顺序用订书机重新装订成册,订书钉应订在封面指定位置。
(三)证明的内容报考人员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中关于学历、专业、学位、专业工作年限,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职称等方面的要求。
考试组织机构依据报考人员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并综合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的承诺信息进行核查。报考人员应当按照考试组织机构的规定和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以规定方式提交或补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考试组织机构对待核查人员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报考人员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凡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按照《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处理,包括将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记入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企业及社会提供查询,通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布等。报考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本人已认真阅读本告知书,对承诺内容及不实承诺的责任已充分知晓。在此,我郑重向考试组织机构承诺:本人符合本项考试报名条件,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客观,愿意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