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闽发改规〔2025〕2号)、《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实施细则》(闽发改规〔2025〕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充实我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资源,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信息化专业评标专家入库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按照工作安排,拟分行业开展评标专家征集工作。本批次征集的评标专业为信息化专业,具体详见附件《2025年信息化专业入库征集目录》。
2.从事有关专业领域工作满 8 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 等专业水平。同等专业水平是指从事有关专业领域工作满15 年,并具有中级专业方面技术职称满8年;或者从事有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取得专业领域一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含不区分等级)满5年;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两院院士或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者可放宽至70周岁;
6.在职国家公务员(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以及公共资源交易买卖平台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可以申请入库;
申请人登录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点击“专家申报”模块,按照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入库申请操作指南办理。
注意:入库申请提交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8:00至2025年10月24日22:00,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1.初审:10月份下旬至11月份上旬,由各设区市信息化(数据)主管部门进行初审。
3.复核:11月份下旬,由我中心对复审通过的人员进一步复核入库资格条件。
1.请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届时登录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官网,点击“专家登录”模块进入个人主页,通过“培训考试”系统参加线上培训及考试。
(一)请申请人务必格外的重视入库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入库申请材料一经提交,仅可在初审环节限时补充一次。资料不完整将导致审核不通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申请人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终生不得入库,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三)持省外职称的专业方面技术人员申请入库的,其职称证书须经我省有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
(四)申请人可通过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官网个人主页或留意手机短信查看办理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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