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作家协会《诗刊》杂志社、福建省作家协会、福建省美术家协会、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电视综合频道中心、泉州市委宣传部、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泉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泉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泉州市洛江区委、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泉州市洛江区委宣传部、泉州市洛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泉州市洛江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泉州市洛江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4)探讨蔡襄茶学思想对中国茶文化发展的推动作用,以及在当代茶产业发展中的借鉴价值。
(8)探究如何运用现代科技与创新手段,传承和弘扬蔡襄文化,使其在新时代焕发生机与活力。
(1)政治导向正确: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具有原创性:论文必须为原创作品,未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物及网络上发表过,不存在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引用他人观点、数据等需标注明确出处,严格遵守学术规范。
(3)内容充实:紧扣征文主题,观点明确,逻辑严谨,论证充分,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研究价值。内容应体现深入的研究思考,避免简单的资料堆砌。
(4)格式规范:论文篇幅一般控制在 4000-8000 字(含注释和参考文献)。论文格式包括标题、作者姓名、单位、摘要(300 字左右)、关键词(3-5 个)、正文、注释、参考文献。
(5)提交信息完整:来稿需在文末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单位、职务职称、联系方式、电子邮箱、通信地址及邮编等个人隐私信息,以便联系与后续沟通。
(1)请于2025年12月22日之前填写回执报送论文题目,并于2026年1月10日前发送论文电子版至投稿邮箱:。
(2)邮件主题统一格式为 “蔡襄文化主题征文 - 作者姓名 - 论文标题”。
本活动以“蔡襄文化的传承与创新”为主题,号召全国文学爱好者用诗歌纪念历史背景和文化名人蔡襄,结合以洛阳桥为代表的泉州市洛江区历史背景和文化资源,寻迹历史泉州,书写地域华章;赓续文化薪火,抒发时代新声。
(3)应征稿件应为未在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过的原创作品,严禁剽窃、抄袭、Ai代写等,一经发现或举报属实,将被取消参与资格。
网络在线投稿:请登录中国诗歌网(),在线申请为认证诗人,发布作品时勾选“首届纪念蔡襄主题诗歌征集活动”选项(投稿前完成实名认证,仔细填写真实姓名、联系方式、邮编、详细地址、电子邮箱等会员认证信息)。
围绕“蔡襄文化的传承与创新”,结合以洛阳桥为代表的泉州市洛江区历史背景和文化资源。
(2)作品创作以传播正能量为目的,价值观导向正确,内容真诚感人、健康向上,不能含有血腥、恐怖等不良内容。
(5)严禁剽窃、抄袭。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
(6)作品时长 3 分钟以内,画幅为竖屏 9:16或横屏16:9,格式为 mp4或mov高清数据文件,音频为立体声,字幕为中文或中英文,清晰度不低于1080p。
认真填写“首届蔡襄文化主题活动短视频征集报名表”电子版,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隐私信息及联系方式,并与作品、原素材一并发送至邮箱( 投稿邮箱:),提交文件夹标题格式为“【首届蔡襄文化主题活动短视频征集】+报送个人/单位”。作品可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报送,也可在邮件内发送百度网盘共享链接密码,以供下载。(优先推荐百度网盘链接)
追求真善美,传递正能量。特别鼓励围绕蔡襄文化及其历史功绩展开创作,如其主持建造的千古名桥——洛阳桥,展现这一工程奇迹的历史风貌、建筑智慧及其所蕴含的“爱民如子”精神;挖掘蔡襄文化在茶学、水利等多方面的遗产价值,鼓励以新颖的艺术视角与语言,生动再现蔡襄文化精神的时代光辉。
(1)送件作品包括:中国画、油画、水彩粉画。要求须是本人近期创作、未参展过的新作品。
(2)作品尺寸要求:国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整纸(仅限竖幅、裱轴),其他画种长和宽尺寸不超过60cm(请严格按照作品尺寸要求投稿,超尺寸作品一律不予参评)。
(1)初评:初评采用照片评审,参展者一律先寄10寸作品照片,初评阶段不接收原作,原作不予参评。一律在照片背面粘贴作品信息表(见附件),请用电脑填写、打印。
(2)复评(终评):初评入围者寄送原作进行复评(终评)。原作背面请用铅笔注明作者姓名、作品标题、尺寸(高×宽cm)、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线)
收件时间为即日起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收件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道圣茂街199号凿山艺术馆;收件人:康梅琼,联系方式:。复评
(终评)收件时间为通知送件之日起至2026年1月10日前。收件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道圣茂街199号凿山艺术馆;收件人:康梅琼,联系电线)声明:1.承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收藏、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并给予未获奖的参展美术作品收藏费500元;2.限于人力,投稿作品均不退还,所有来稿一定要符合本启事要求。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主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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