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初,由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以下简称网培中心)主办的第二届全国高校微课教学比赛决赛结果揭晓了,一时间,众多教师获奖的喜讯纷纷见诸媒体,一出出“皆大欢喜”的“喜剧”在一所所高校上演。据该网培中心披露,此项赛事自2014年3月至2015年8月历时一年半,全国设置了31个省级赛区,共有1400多所高校参加,参赛选手逾18000人。其规模之大,影响之广,令人惊叹。
然而,并不是所有人都对此类赛事拍手叫好。最近,本报编辑部收到某高校教授发送的一封邮件。在邮件中,该教授痛斥此微课教学比赛是一场“闹剧”。
微课于2008年首创于美国,是指教师围绕某个知识点或技能,将时间较短的课程录制成几分钟视频,借助互联网广泛传播的一种新教育学生的方式。微课具有目标明确、针对性强、简短精悍、可随时随地学习等特点。在美国,微课大多数都用在职业教育,较少用于考试培训和企业培训。近年来,国内微课教学已不限于职业教育,从中小学蔓延至高等院校,多项微课教学比赛也应运而生。
网培中心在举办这项赛事的通知中,将赛事目的概括为“推动高校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学能力提升,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融合,搭建高校教师教导学生的经验交流和教学风采展示平台”。实际上,几乎所有的教学比赛,都宣称最大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
至少从表面上看,该项微课教学比赛以“提升教师教学能力”为目的,而且借助网络技术,受众面广,传播力强,似乎这一切都与该教授口中的“闹剧”并不相关。
微课比赛究竟是一场“闹剧”,还是一场“喜剧”?本报特邀请多位相关教师和学者,针对该教授所提出的一些质疑,各抒己见。
关于比赛:全国高校微课教学比赛的主办方为网培中心,而作为以教育培训为主业的一家机构,其是否有资格主办这样一个以微课教学为主要比赛内容的赛事呢?
杨克恭:实际上,网培中心是高等教育出版社的下属行政单位,业务受教育部高教司领导,但本身是一个“高校教师培训机构”,其主要任务是“通过遍布全国各省市的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省级分中心和城市分中心,开展教师培训工作”,与“微课教学”无关。所以,如果网培中心未经教育部高教司的委托,并不具备举办此类教学比赛的资质。从主办方印发的两届全国高校微课教学比赛的通知内容来看,显然网培中心并未获得委托。
别敦荣:在大的机构组成中,网培中心是隶属于教育部,这并没什么可质疑之处。如果该中心是受教育部高教司的委托而举办此项赛事,自身发挥的也只是一个组织、协调作用的话,这也是没问题的。但需要指出的是,在赛事内容的评判中,网培中心本身不能发挥太强的主导作用,而是应该由专业的评委作为赛事的评判方,否则就不合理。
储朝晖:且不论网培中心是否有资格举办此项赛事。目前客观存在的一个现象是,教育部下属机构的名称使用相对来说还是比较混乱,有关部门应该对此进行规范。如一些不属于教育部行政机构,仅仅作为经营部门存在的机构,就应尽可能的避免使用教育部的名头。在这方面,需要对哪些机构能够正常的使用,哪些机构不可以使用作具体规定。
事实上,此类微课比赛由专业组织负责主办是较为贴切的。出现目前的情况,主要是由于长期以来,政府对教育行为干预过多,导致专业组织缺少成长和发展的空间,也就出现了一些机构打着政府旗号从事相关活动的情况。因此,制定有关政策,允许通过合理竞争产生合适的组织机构,才是题中之义。
关于微课:作为微课大赛的主要平台,微课的作用不可小觑。但抛开比赛不说,作为一种新近几年才出现的教学形式,微课本身究竟利弊如何呢?
杨克恭:微课这种形式本身就存在着明显的缺陷,知识碎片化、不系统,不适合学校(特别是高等院校)进行学科系统性教学。微课比赛规定时间是15分钟,只能在一个概念或单一知识点上做文章,而在实际系统教学工作中,讲解这个概念或知识点往往只需要两三分钟。所以,微课比赛基本上脱离了高校教学实际。
郭俊:我是比较赞同微课的,而且我本人就是一名微课的受益者。去年我承担了研究生专业英语的教学任务,但我完全不知道该怎么讲授这门课。于是,我便在网上观摩了大量相关课程的微课视频,这些对我后来的课程开展起到了很大帮助。
刘波:在我看来,单一的微课程其实意义并不大,这就如同曾经开展过的精品课程,很难有学生真正关注这一些内容。微课只有和其他的教学手段相结合才能发挥功用,比如微课与翻转课堂相结合,就能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储朝晖:作为一个凭借网络技术发展起来的产物,微课的好坏应该要依据社会评价来确定。具体而言,就是是否有更多的客户愿意采用这样的形式。微课课程的好坏,其实是很难用比赛的方式决定的。
关于作用:几乎所有机构组织的微课比赛,乃至于所有机构组织的教学比赛,其宣传的首要目的都是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教学能力,但通过这一种比赛,能否达到目的呢?
杨克恭: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应该主要关注教学内容(如科学性、先进性),兼顾教育学生的方式。科学性是指讲授内容是不是正确,先进性是指讲授内容是否过时。当然,授课方式(教育学生的方式)也很重要,如语气、语速,乃至于PPT的制作水平等都会直接影响教学效果。教学内容是主要的,教育学生的方式为内容服务。
由于高校教学的专业性极强,涉及专业之广难以计数,对于教学比赛每个参赛者的专业而言,绝大多数评委通常都是外行,其主要评价标准只能依据表现形式(教育学生的方式),不可能对教学内容作出判断。所以,此类教学比赛不可能做到客观、公正,甚至成为了表演和作秀。北京市教育工会每两年会组织一次“北京高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其目的性较为明确,北京市教委和各高校比较重视,尚能发挥一定的非消极作用。但以“微课比赛”为代表的教学比赛,以“教学技巧”作为主要评奖标准,不可能真正提升教师的教学质量。国外比赛五花八门,但从未听说高校教师教学比赛,其原因也在于此。
储朝晖:教学与比赛的一个很大不同之处在于,教学有对象,而比赛本身是没有具体对象的。假如没有对象,课程的好坏仅凭看客的个人感觉,并不能和具体的学生发生关系。因此,这种比赛作为一般的、较为低层次的教学技能评价是有作用的。但是如果以提高整个教学质量为目的的话,就不太适合。
因为组成教学质量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要了解学生,根据学生的情况调整课堂教学,并与学生产生互动。而且这种互动还要根据当下学生的总体水平和个体情况做调节。因此,一门好的课程一定是师生在课堂上互动沟通,而不是教师简单的“表演”。
在国外,的确不存在“教学比赛”这种模式,他们更普遍地采用现场观摩,而且这种观摩一定是针对实际课堂的观摩。这一点可以让我们借鉴。
郭俊:微课比赛的评价问题的确存在,如果评委不是相关领域专家,那么他们提出的意见的确只能是形式上的。
此次参加微课比赛,评委给我提出的主要意见是我讲课的语速过快。这一问题其实周围同事也曾给我指出过,这一点对我的授课也是有帮助的,但如果评委不专业,的确很难对一门课程的内容作出深入指点。
刘波:此类教学比赛的优缺点都十分明显,它们的初衷都是想提高教师的教学素养。但是否能达成这一目的,其实靠的是教师本身。如果你认真参加,认真思考,认真设计课程,那么通过这一历练,教师的自身能力一定会有所提升。反之,便只能是走一个“过场”。
我参加类似的比赛,即使是教学基本功比赛,也要考虑怎么导入问题,如何将相关知识点融合到一起,并考虑到学生的接受程度和评委的感官,这样的一个过程很锻炼人。
然而,仅就比赛的成果而言,大量微课课程放在那儿,可能真的没什么实际用处,因为他们都是一个个独立的知识点,除非能够将某门微课系列化,但这单凭教师的个体努力是很难办到的。
关于提升:对于微课比赛提升教师教育质量的问题,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既然如此,针对如何提升高校教师的教学质量这一重要命题,大家的侧重点又在哪里呢?
别敦荣:对于教师个体而言,每个人所喜好和适应的方式并没有一定之规。我们之前就曾利用微课的形式对年轻教师进行过培训,也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在我看来,除了微课的形式之外,包括个体的交流、集中培训等都是很好的方式。
杨克恭:高等教育主要有本科和研究生两个层次。其中,本科生人数最多,在教学内容上提高教学质量,首先要求有一本好的教科书。虽然国内出版社组织编写了大量大学本科教材,但是与最新、权威原版教材相比,在科学性和先进性方面的差距十分明显,这种差距带有普遍性,涉及本科生大多数专业教材。因此,要提高青年教师上的教学质量,就要鼓励青年教师阅读和参考最新、最权威原版教材,除此之外,别无他路。
郭俊:在我看来,高校应该更加重视教学质量。在一些与教师自身利益相挂钩的项目中,加大对教学质量评价的权重,这才能引导教师足够的重视。
以教师的职称评比为例,目前教师晋升的评价标准普遍还采用SCI体系,尽管很多高校也在加大对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视程度,但总体力度仍然不够。当然,我并不是要否定高校教师在科研方面的成绩,科研与教学是应该齐头并进的,但这中间依然还有一个比例和侧重的问题。
刘波:我个人很喜欢到其他学校或企业去,参加相关行业或本专业相关学会组织的交流活动,尤其是到兄弟学校去实际考察,实地感受,增加与同行的交流机会。在我看来,这种交流对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非常重要。
(注:针对此次讨论的四方面问题,尤其是关于举办微课比赛资质的问题,记者也专门致电网培中心,希望得到该机构的回应。但截止至发稿,记者尚未得到回复。)
比如费用问题,他提到10月中旬,某学会医学教育分会在举办“第五届全国医药院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时,每位参会者需缴纳会费700元。而据估算,会议主办方用在每位参会者身上的花销仅100元左右。
再比如动机问题,对着五花八门的比赛,各学校往往趋之若鹜,不管比赛性质如何,是不是真的能起到作用,都纷纷派老师参加,其背后免不了“面子问题”作祟。
暂且不论该教授所提诸多疑问的依据有几何,但这样一些问题的提出本身,就足以引起我们的深思面对当前与高校科研、教学相关的各类比赛慢慢的变多的现状,我们是不是应该通过某些规章制度,对其进行一定的规范呢?
在诸多赛事中,体育赛事的相关规章制度是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健全的,这或许与体育赛事一般涉及大量资金有关系。在与高校相关的各项赛事的组织过程中,我们当然没必要如组织体育赛事一样,进行严格的审批与组织管理,但这并不意味着着可以对此类赛事听之任之。至少在主办方的资质、经费使用情况等敏感问题上,需要一定的监督和管理。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国内各项赛事的主办方一般都为政府部门或与之相关的机构,这实际上也是很多账理不清的重要原因。正如储朝晖所言,在组织和运行赛事方面,民间的专业机构既专业,也更便于赛事监督,只是我们依然缺乏专业组织生存的土壤。
